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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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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详细说明

  志愿者的权利
  (一)有参加公益中心的有关活动,阅读公益中心的各种资料,参加公益中心的各种会议和讨论,接受公益中心培养的权利;
  (二)有参加志愿者代表大会的权利,在公益中心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和申诉权;
  (三)志愿者参加活动可获得志愿者服务证明和德育操行分,有参加公益中心各类评比和表彰的权利;获得“金东公益中心志愿者证书”的权利;
  (四)就志愿服务工作向本中心提出建议和意见、批评和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利;
  (五)有向公益中心推荐会员和请求公益中心,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六)在公益中心授权的情况下,有代表公益中心工作的权利;
  (七)有优先享用公益中心商业信息的权利,并在公益中心允许的情况下,享有资源信息通过公益中心发布的权利;
  (七)  有向公益中心优先申请解决生产和生活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的权利;
  (八)有向公益中心了解和接受各类金融咨询、理财咨询、医疗咨询、保险咨询等服务的权利;
  (九)了解志愿者工作要求,在岗位确定之前表达对服务岗位的意愿的权利。
  (十)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完整信息以及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的权利;
  志愿者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不违反道德准则,遵守公益中心志愿者行为准则;
  (二)诚心分享和传播公益正能量;履行和宣传公益中心理念,维护公益中心声誉和形象,以实际行动扩大公益中心社会影响力;
  (三)每年参与公益中心组织的公益活动不少于3次;
  (四)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有接受公益中心和社会各界监督的义务;
  (五)服从公益中心安排,支持公益中心工作。遵守、执行公益中心决议,认真完成公益中心交付的公益工作;
  (六)有主动向志愿者和公益中心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七)遵守金东公益中心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金东公益中心章程和宗旨的活动;拒绝向受服务者收取报酬;
  (八)服务时应尊重受服务者的权利,对因服务而获取的信息应该予以保密;
  (九)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