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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制度】机构门岗制度

门卫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为维护中心资源安全,确保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安全有序,提高中心形象。

(二)适用范围

中心所辖的所有场合之出入管理与值班管理。

(三)权责单位 

中心办公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二、管理办法

(一)人员出入管理

1.中心员工刷人脸进入中心,员工人脸录入由办公室负责。

2.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入中心,门卫值班人员应主动询问来访事由,外来人员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并由被访人到门口迎接,方可进入。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到被访人,可在门卫室内或指定地方等候。

3.对来访人员,使用“请问”、“您是哪个单位的”、“您找谁”、“您有预约吗”、“您有什么事”、“对不起”、“请您出示XX证件”、“请您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请您稍候”、“请他来接您”等文明用语,做到礼貌待人,文明值勤。 

4.客户来访,要问明情况,并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登记完毕,向来访客人说明行走路线,或由被访人到门卫处接应,方可进入中心。

5.应聘人员来访,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由办公室人员到门口接应,方可进入。

6.夜间外来人员来访,无预约的一律不准入内,不予接待。

7.未经总经理或板块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客人带进中心参观、拍照、录像。  

8.凡被我中心解除劳动(劳务)关系者,未经中心同意的,门卫不得放行。如遇强行闯入者,门卫应立即通知中心相关领导处理,如在夜间强行闯入者,应立即报警后通知相关领导。

9.门卫值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道闸随开随关,注意安全。严禁闲杂或与中心工作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中心。

(二)外来物品

1.外来人员或车辆带物品进入时,门卫人员需了解物品情况,如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等,严禁进入。

(三)车辆管理

1.中心车辆及员工车辆由办公室录入车牌系统后,自动进出。

2.门卫值班员应对车辆进行引导、停放,维持停放秩序;

3、进出车辆如有损坏公司财物,门卫值班员应报中心办公室,责其照价赔偿;

4.外来车辆因公进入中心,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来访人员

记表》后方可进入中心。会客结束后,由被访人带领或通知门卫放行

    (四)日常安全巡视管理

1.巡视时间:白天每两小时巡视巡逻一次;

2.巡视范围:中心办公区域;

3.巡视时做到多看、多听,发现有可疑的人或事,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中心办公室;

4.下班后对中心进行巡视,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5.如发现火警、电器漏电、设备故障、建筑物险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主管。

(五)处罚规定

1.未按规定实施进出人员、物资、检查及日常巡视管理,一经发现,罚款10元/次。若因此造成中心物资流失的,按有关规定承担赔偿。

2.严禁私自放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收取外来人员车辆停车费。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并予以警告处分。

2.如门卫工作人员其言语和行为有抵毁或有损中心形象和利益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即作开除处理。

3.如在值班过程中挽回中心物资流失,发现不安全隐患,避免中心经济损失的,中心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三、附则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来访人员登记表

 


附件1

来访人员登记表

序号

来访时间

姓名

电话

所属单位

来访目的(访问对象)

体温

健康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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