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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金东社区公益服务中心2015年年检工作报告

金东公益2015年年检工作报告

1、 本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

新都金东社区公益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严格遵守公益事业捐赠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标准》、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民政部和人事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发布的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和办法的实施等等。中心基于以上法律规范,严格按照各法规条款执行,无任何违规。

中心在参加成都市民政公益创投活动及其他业务范围活动中,遵守捐赠法,财务透明操作规范,在成都市北门22家机构中获得评估机构最好的评价。遵照人社部的法规给予社工人员相应的待遇,按照规定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质达标,目前有持证专业人员8名,中心注重人员培训以规定中心全员参与社工职业考试,2015年度全员报考社工职业资格考试。

2、履行登记手续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

中心遵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建立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由民政局批准于2014年2月成立,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中心办公地址位于新都镇育英路617、619号,工作人员中具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持证助理社工师3名社工员5名,中心经费来源由合法企业金东咨询(为企业资产重组、财务重组等收取咨询费)捐赠为主及链接社会爱心企业捐赠为辅助作为支撑。作为地方性机构有30万元活动资金,超过规定的3万元,体现本中心立足公益事业的坚决态度。中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名称与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新都相一致,准确反映我中心特征。中心根据《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印章式样和银行帐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中心未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事项准备增加业务项目居家养老一项,其余人员和机构无任何变动。

3、财务管理情况

     中心设立专门财务部门,专职会计对各项目经费的收支情况设立账目公开透明。具体规范如下:

(1)项目经费来源与收支总情况   

(2)项目收支明细情况 

所有收入有捐赠协议,所有支出现金及物资有领取人员签名及联系方式,活动物资附清单附发票。可接受来自中立第三方、相关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中心成立审计部对自己用度进行审计监督,对项目自己进行预算测控,通过项目专项资金的支出比例、结构、用途合法化、规范化。

4、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2014年中心理事会5人由柳晓燕理事长(新都一中老师)召开2次理事会议,分别讨论年度业务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制定内部管理制定和从业人员薪酬等等。并做出会议纪要。

   中心立足新都区境内,在石板滩、龙虎、泰兴、木兰开展一系列公益活动。业务范围包括关爱失独家庭,关爱病困老师、关爱贫困学生、为城乡失地失业居民提供就业服务、为社区提供各种咨询及公益性服务。 在以上4个地方开展关爱贫困学生活动 10 次,关爱病困老师活动 1 次,关爱失独家庭活动 1 次,关爱失地居民活动 1 次,共计开展个案 8  次,小组活动  4 次,共计资助贫困生 91名,志愿者人数达120人。其中,大型活动1次 。联合龙虎11个村社举办社区融合类大型活动,中心与泰兴、龙虎的新都镇团委举办“3.5学雷锋,我们在行动”公益活动,同时和泰兴文化站一起举办丰富社区居民文化、体育大型活动2次,

5、积极与同行学习交流,与成都狮子会、178社工组织一起活动交流,与温江田园社工机构交流学习